1、設備構成
1.消防應急燈具
為人員疏散、消防作業提供照明和標志的各類燈具,包括消防應急照明燈具和消防應急標志燈具。2.應急照明集中電源
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是安裝在建筑物內的備用集中式集中電源裝置。集中電源可以為消防標志燈、照明燈供電,保證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正常工作。
3.應急照明控制器
控制器是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系統主機。控制器與FAS(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聯動,在火災發生時,智能地控制指示燈的開關。控制器通過總線網絡實時監控各個終端,在險情發生時,自動將信息指令發布到每個終端,終端收到指令之后自動開始工作,如頻閃、變向、開、滅燈等工作,引導人員安全撤離。
1.聯動報警功能
控制器能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發生火災時,自動接收火災報警系統的信息,并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同時顯示屏指示報警地點,記錄報警時間,聲光報警信號將一直保持,直報警信息消除,點擊“復位”按鈕。報警聲信號可在報警期間點擊“消音”按鍵進行消音。
2.系統監控功能
控制器可對系統內部的所有組件工作狀態進行24小時監控,實時檢測其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包括集中電源、燈具。
3.故障報警功能
當系統組件之間的通訊線或電源線發生短路、斷路故障時,控制器會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在顯示屏上指示故障發生時間、故障設備、故障類型以及故障區域。
4.自檢功能
自動檢查控制器中所有狀態指示燈、顯示屏、喇叭、打印機的工作狀態。自檢功能分為常規檢、月檢和年檢,定期檢查電路故障,消除安全隱患。常規自檢方式為所有指示燈閃亮、顯示器、音響器件發聲;月檢方式為上電48h后,每隔(30±2)天應急工作30~180秒;年檢方式為每年應急工作3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