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河池日报
广西继续开展教育资助工作
助力残疾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
本报讯(记者 李洁)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落实扶残助学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2025年自治区残联继续开展残疾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并要求各地残联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宣传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应助尽助。
此项目资助对象为2025年获普通全日制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录取并接受教育的在校残疾学生,没有享受过“阳光助学”教育资助的历届中高等教育在校残疾学生;获特殊教育全日制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录取并接受教育的在校残疾学生。广西开放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商贸技师学院(电子商务班)和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盲人学历教育)为自治区残联联合办学点,在上述联合办学点就读的残疾学生,已按相关文件享受专项资助,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受资助学生应具有广西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资助标准为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含博士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普通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本专科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特殊教育学校高中、中职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
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于2025年9月开学后一周内到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在特殊教育院校就读的残疾学生,需每年入学后凭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或学费缴纳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交资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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